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券商风控管理办法修订版12月起实施

更新时间:2008年06月30日   文章来源:不详   文章作者:佚名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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券商风控管理办法修订版12月起实施

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企业运作的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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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早报记者 杜琴庆

  “新修订的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将于12月1日起实行,这或许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也将于12月1日前后推出。”昨日国内某大型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分析。按照证监会27日公布的《管理办法》,券商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需要跨过两道门槛,其中就包括对单一客户融资和融券规模均不得超过净资本5%的规定。

  此番《管理办法》是在证监会4月8日公布的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基础上修订而成的。《管理办法》对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设定了两大门槛:对单一客户融资和融券业务规模均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%;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%。

  按照最终修订的《管理办法》,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四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: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%;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%;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%;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%。

  “虽然关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的管理规定早在2006年就已出台,但以前是以部门法规的形式出现,而此次则是上升到国务院法令的形式,愈显细化以及严格的监管将促进券商的长期发展。”上述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。

  此外,考虑到再融资项目股票的包销风险较大,《管理办法》还要求公司对再融资项目股票采取比IPO项目股票更高的比例计算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。分别按照30%和15%的比例计算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。

  同日,证监会还公布了修改后的《管理办法》配套文件———《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》和《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》,增加了计算风险资本准备一项,要求券商编制净资本计算表、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。

  “券商此前的风控以净资本为主,现在加入风险资本准备的监控体系,将更加细化并直接地控制券商风险。”中信建投金融行业分析师指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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